Wednesday, February 1, 2012

偷鸡不遂

之前收到国家税收局寄来的信
主要是要抽查前两年所呈交的所得税
我们这些良好公民当然要全面配合在限期内呈交所以的单据一方便当局的工作

过后收到的一封信里竟然要求我再付签多零吉的税务
哇 简直是内出血啊
不服的我直接踩上税收局亲自了解到底哪里出现问题
了解之后再次呈交 “有力”证据

过后打了几次电话去询问结果都没有回覆
也逐渐的忘记了这件事情

结果昨晚回到家看到来自税收局的信
打开一看  
哈哈
我不但不需要多付税务
还有百多块钱他们必须归还给我的


他们真的是偷鸡不遂还要亏一把米






2 comments:

  1. 我也还有几百块(好像)在它们那里
    但要我自己上门拿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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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放在那里应该不会有利息分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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