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了一支冰淇淋走了很远的路
原因是忘了今天有pasar malam
车子不能直接到达杂货店门口
这么幸苦为了什么?
还不是因为要守诺言
自从假期开始
老二就不大要到托儿所去
软的 硬的
什么方法都要试
通常认输的都是要要赶着上班的妈妈
今天早上就跟他说如果他肯乖乖的去托儿所
妈妈就是买一支冰淇淋给他
(是没有办法之下才贿赂他的)
结果他同意上托儿所
放工之后为了不食言
只好幸苦一点
尝到甜头之后又来跟妈妈谈判
第二天还是一样的交易
这一招还能用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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